风险揭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客服中心 > 风险揭示 > 内容详情

程序化交易风险揭示

发布时间:2019-12-09
分享: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华金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您使用程序化交易系统(如文华赢智、交易开拓者等)的有关风险,向您进行揭示如下:

  一、程序化交易模型只是利用第三方软件进行的自动化交易手段,使用程序化交易对您的期货交易不能保证盈利,甚至会因自动交易而产生损失。

  二、您在使用程序化交易之前,应细心研究并熟悉程序化交易模型,熟悉自动化交易的操作。

  三、若程序化交易软件由您向第三方软件提供商购买的,本公司仅协助提供标准行情与交易接口。若您因所购买的程序化交易软件发生错误造成的任何纠纷,由您与软件提供商协调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若您的程序化交易模型的建置和接入影响公司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时,本公司有权限制或停止该程序化交易模型的接入运行。

  五、任何交易软件和网上交易行为都是存在风险的。除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向您揭示的风险外,程序化交易还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

  1.因投资者操作不当,可能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2.由于计算机故障以及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模型指令可能出现中断、停顿、延迟及数据错误,从而造成指令出错、失效及价格滑差等情况;

  3.若您进行交易有关的电脑硬件设备配置、操作系统软件版本与程序化交易模型软件使用的配置要求不相匹配,可能会造成无法给出提示信号或信号消失、操作系统不兼容等后果;

  4.因交易过程由网络及设备硬件环境、技术条件、策略设计等多个环节组成,任何环节出现错误或疏忽都可能导致交易中产生损失;

  5.“程序化交易模型”本质上是一种运算公式,在符合其设定参数、条件的情形出现时,发出特定的交易指令,它可能导致产生交易亏损;

  6.利用“程序化交易模型”进行套利等交易,也可能会产生交易亏损;

  7.由于停电、网络或通讯出现故障或繁忙、服务器负载过重,或因受到网络黑客、网络病毒的攻击或入侵等原因,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可能会出现故障,您可能不能及时或正常进行程序化交易;

  8.由于交易所交易规则所限,您使用程序化交易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自助或预设触发条件的下单功能所发出的交易委托有可能不成交或只是部分成交;

  9.由于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及交易模型的或有缺陷以及其他各种可能的不可预知的原因,您使用程序化交易进行交易的实际结果有可能与您的预先设定不一致。实际成交结果,以交易所结算结果为准。

  六、程序化交易模型只是作为一个交易辅助工具,本公司对该软件模型的可靠性、准确性、安全性及盈亏率均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您通过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参与期货交易均应属于您独立做出的交易决策,其交易结果由您自行承担。您因使用程序化交易发生差错等使用风险的,甚至出现亏损,均须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若程序化交易仅提供下单功能的,出入资金需要切换到本公司系统的,在切换期间引起的交易延误或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您因保证金不足、大户限仓等原因导致的被追加保证金、强行平仓等,以及开户、销户、出金、入金等相关业务将以双方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中的约定方式执行。 您使用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进行期货交易,每次开仓、持仓、平仓、撤单等均需符合交易所相关要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最大持仓限额、交割月限仓、单笔最大下单量等)。账户投入总资金量,交易指令流量(单位:笔数/每秒)不得高于期货公司及交易所的限定标准。您须承诺不进行自成交、频繁报撤单、频繁大额报撤单、关联账户合并持仓超限、影响交割结算价、盗码交易、违规持仓、日内过度交易等异常交易行为,并愿意承担可能的由于异常交易行为导致的处罚及损失。

  九、您须保证不出现干预、入侵、窃取期货公司技术系统和商业信息的现象,不对期货公司技术系统或其他客户造成影响,否则期货公司有权临时或永久关闭您的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的接入,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您承担,由于以上行为给期货公司造成损失的,您须赔偿损失。

  十、账单查询您应仍以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提供的账单为准,请及时登录监控中心 www.cfmmc.com 查询核对。

  十一、您进行程序化交易,应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安全措施,以防范电子化交易风险:

  1.及时维护电脑及联网设备,妥善保管个人资料及相关密码;

  2.使用防病毒及防黑客产品,及时分析处理各种电脑提示信息;

  3.及时通过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方式核对交易信息,准备备用交易委托方式。

  本文无法揭示从事程序化交易的所有风险,故您应在对程序化交易充分熟悉和了解,并审慎评估,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此类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