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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限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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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限额的公告》,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限额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12月1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402、2403、2404、2405、2406、2407及2408合约的交易所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日内平今仓交易所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
公司将根据客户原手续费标准,对上述品种期货合约的手续费做相应调整。
二、自2023年12月1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纯碱期货2402、2403、2404、2405、2406、2407及2408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手,在玻璃期货2401、2402、2403、2404、2405、2406、2407及2408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近期,影响市场运行不确定因素较多,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账户资金和持仓状况,加强风险防范,理性合规参与市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华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