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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上期所“关于收取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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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发〔2021〕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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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恢复收取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收费标准由年化费率0.5%下调至年化费率0.1%。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