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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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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2021年12月13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二、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三、自2021年12月6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205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所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0元/手。公司将根据客户原手续费标准,对上述品种期货合约的手续费做相应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账户资金和持仓状况,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华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