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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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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的内容,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8月4日结算时起:
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尿素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二、自2021年8月9日结算时起:
尿素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账户资金和持仓状况,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华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