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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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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的通知内容:
自2021年5月20日结算时起:
1、纯碱期货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2、菜油、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3、动力煤期货2106、2107和2108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4、动力煤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账户资金和持仓状况,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华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