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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权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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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大商所棕榈油期货作为特定品种。即日起,我司将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业务指南》相关要求对客户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权限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11月20日之后新开户的境内客户,我司暂不开通其棕榈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权限,通过适当性评估或者符合适当性评估豁免条件的(同铁矿石、PTA、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商品期权等特定品种),我司按照客户意愿,开通棕榈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权限

       2.对于11月20日及之前已开户的境内客户,我司不关闭其棕榈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权限;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账户资金和持仓状况,加强风险防范。如有咨询,可拨打公司客服热线4009955889。

       特此通知。


华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