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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01003052留存证件过期客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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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选择华金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进行期货投资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为了充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我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您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将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公司办理更新手续。自然人身份证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自2020年1月7日起,我司将停止对客户101003052办理业务,采取限制交易、资金转出、限制开通新业务等措施,直至到公司办理了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更新手续。
     三、为进一步提高我司服务质量,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得各项业务办理提示,如果您的联系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公司进行变更手续办理。
     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客服热线进行咨询,400-9955-889。
     特此公告。


华金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