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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商所调整棕榈油、郑商所调整动力煤等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及郑商所调整动力煤等部分期货、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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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动力煤等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及部分期货、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内容,公司对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手续费收取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大商所:

自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大商所棕榈油品种投机交易保证金和套期保值水平分别调整为9%和8%,公司投机交易保证金和套期保值水平分别调整为14%和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二、郑商所:

1、保证金及涨跌幅调整:

自2020年7月24日结算时起,调整动力煤、PTA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幅;自2020年7月29日结算时起,调整甲醇期货2009合约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具体调整如下:

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调整为5%,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PTA期货合约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调整为6%,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甲醇期货2009合约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2、手续费标准调整:

自2020年7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以下品种手续费收取标

准调整,公司将根据客户原手续费标准,做相应调整。

动力煤期货交易所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3元/手;

PTA、甲醇期权交易所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0.5元/手,行权(履约)交易所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0.5元/手。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账户资金和持仓状况,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华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