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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业绿色证券业务标准规划(2024-2025)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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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业绿色证券业务标准规划

2024-2025)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


 

 

    

 

 

1  总体目标   1

2  总体要求   1

3  基本原则   1

3.1  前瞻性   1

3.2  实用性   1

3.3  完整性   2

3.4  协调性   2

3.5  稳妥性   2

3.6  自主性   2

4  规划设计   3

4.1  方法论   3

4.2  文件梳理   3

4.3  业务标准梳理   5

5  问题与挑战   6

6  重点任务   6

6.1  业务基础   6

6.1.1  绿色证券术语   6

6.2  投行业务   6

6.2.1  绿色证券发行业务标准   6

6.3  投资业务   7

6.3.1  绿色证券投资业务标准   7

6.4  认证业务   7

6.4.1  绿色证券评估认证标准   7

6.5  信息披露   7

6.5.1  绿色证券信息披露标准   7

6.6  业务管理   7

6.6.1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绿色证券业务评价标准   7

7  任务计划   7

8  保障措施   8

8.1  组织保障   8

8.2  研究支持   8

8.3  机制保障   8

8.4  推广应用   8

8.5  动态管理   8

8.6  成果转化   8


1 总体目标

以《证券期货业科技发展“十四五 ”规划》为指导,落实《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业标准化 工作的指导意见》,适应证券期货业绿色证券业务的创新和发展需求,提高各参与方对绿色 证券业务理解的一致性,逐步建立和完善绿色证券业务标准,特制订《证券期货业绿色证券 业务标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

贯彻 2023 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金融强国 ”战略目标,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本规划 旨在描绘绿色证券全貌基础上,根据现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和现 行标准,厘清绿色证券各业务领域标准化现状,对下一阶段绿色证券业务标准化工作进行整 体规划,为未来绿色证券业务标准的建立、修正、增订、精简等提供有效参照,是行业绿色 证券业务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和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参考。

2 总体要求

 

本规划适用于绿色证券业务的标准制定、修订与应用等。绿色股票业务适用本规划,中 国证监会对绿色债券业务、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绿色公募REITs业务、绿色股票期货期 权业务、绿色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绿色证券指数、绿色证券 ETF、碳金融业务等另有规划的, 从其规划;未有其他规划的,参照适用本规划。

绿色证券业务标准制定过程中,各相关立项、承办、参与单位等,应充分理解本规划, 按照本规划制定的标准体系,有计划地推进标准制定工作。

绿色证券业务标准应用过程中,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市场基础设施、经营机 构、服务机构等,应结合目前证券期货业标准化现状及标准实际应用情况,选择合适的标准 演进路线,按照本规划制定的标准应用建议,全面系统推进标准应用工作。

3 基本原则

 

3.1 前瞻性

本规划既立足现在,收集、分类、梳理现行的绿色证券标准;更放眼未来,评估现行标

准与实际业务发展的适配性,发现不足,研提下一步绿色证券业务标准化立、改、废的方案。

3.2 实用性

本规划应用三层分类法、多维树结构等理念、方法,在坚持前瞻性的同时,充分认识绿 色证券业务发展不均衡的现状,采取针对性分类管理措施,针对性地提出多层次的标准体系, 明确标准适用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促进绿色证券业务平稳有序发展。


3.3 完整性

本规划的内容尽量涵盖绿色证券业务各领域的标准化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绿色证券术 语,绿色证券发行、上市,绿色证券投资交易及评估认证,绿色证券业务信息披露、执业质

量评价等标准化需求。

3.4 协调性

本规划与现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与行业标准等保持高度衔 接,不同业务之间的相近部分做到求同存异,不同层级标准内容做好位阶搭配,找准最大公 约数,使得各项规范性文件与标准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已有成果的作用,以求获得协同的应

用效果。

3.5 稳妥性

本规划充分考虑与资本市场支持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效衔接,选取重点业 务领域先行推进业务标准制定,并以此为基础逐步拓展完善。其中,绿色证券定义文件为底 层基础和先决条件,作为重点先行扎实推进,其余标准可根据业务的底层逻辑和重点任务的

推进情况,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3.6 自主性

本规划秉承 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在积极借鉴国际组织、境外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成 熟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发展阶段特征,推动出台中国特色的绿色证券业务标准,走 中国特色的绿色证券标准化之路。


4 规划设计

 

4.1 方法论

 

 

 

 

 

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

 

自律规则

 

 

 

业务

国际/国内标准

规则分类

现有标准

标准建议

业务 1

 

......

 

......

 

......

 

......

业务 2

 

......

 

......

 

......

 

......

 

 

第一步是收集整理绿色证券业务(包括绿色股票业务、绿色债券业务、碳金融业务等) 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自律规则,夯实标准制定的依据和基础。

第二步是基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对绿色证券业务进行分析 梳理,形成绿色证券业务分类体系。

第三步按照目标导向,比照境外现有标准或参照境内绿色金融标准,通过适用、增加、 修正、废止等方式提出绿色证券业务标准制定修订建议。

在整个规划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借鉴境内外标准,包括已经发布的绿色证券业务标准, 并广泛征求各行业机构、专家意见,结合行业共性需求和特殊难点,最终形成绿色证券业务

标准规划。

4.2 文件梳理

本规划将现有适用资本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进行


如下三个层次的分类梳理:

(1) 法律法规类,是指国家或授权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等。

(2)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是指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 委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3) 自律规则类,是指各行业协会、各证券交易场所、各期货交易所、各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等自律组织或其他行业管理机构出台的规则或指引等。

经从相关性、重要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梳理,截至 2023  12 月底,以上三个层次的绿 色证券业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自律规则共 24 个,供本次标准规划制定参 考。

 1  现有绿色证券文件统计表

 

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

数量

法律法规类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

5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

10

 

 

 

 

自律规则类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1

上海证券交易所

2

深圳证券交易所

2

北京证券交易所

1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

3

总计

24

备注:若规范性文件为联合下发,则各发布单位均各统计一次。

 


 2  绿色证券相关文件明细表

(截至 2023  12 月底,各类规则按照发布时间先后排序)

 

序号

发布单位

文件名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2

中共中央 国务院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3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 和工作的意见》

4

国务院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5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6

中国证监会等七部委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7

发展改革委

《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8

中国证监会

《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

9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

10

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11

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

《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

12

中国证监会等三部委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

13

中国证监会等九部委

《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

14

中国证监会

《碳金融产品》

15

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

16

中基协

《绿色投资指引(试行)》

17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 用指引第 4 ——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

18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 引第 3 ——特定品种》

19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 引第 2 ——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3 年修订)》

 

20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

21

北交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 引第 2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

22

绿标委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试行)》

23

绿标委

《中国绿色债券原则》

24

绿标委

《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

4.3 业务标准梳理

本规划将现行绿色证券业务标准进行梳理;其中,证券期货行业发布的标准共有 1 项(已 包含在表 1 部门规章中),如表 3 所示。


 3  现行业务标准

 

名称

版本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

碳金融产品

JR/T 0244—2022

2022  4  15 日

中国证监会

 

5 问题与挑战

 

近年来绿色证券业务高速发展,不断出现新业务新品种新组织,证券期货监管逐步聚焦 建设金融强国、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在制定绿色证券业务标准时,绿色证券业务经济基础 和上层建筑已经或正在发生变化,绿色证券业务标准如何配合创新业务的出台,推进绿色证 券业务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挑战。

当前绿色证券业务仍处在研究摸索阶段,绿色产业和绿色经济活动主要特征正在逐步清 晰,绿色证券术语体系欠统一规范,绿色证券形成标准体系有待健全,绿色证券资产配置标 准体系有待丰富,绿色证券评估认证制度机制缺失,绿色证券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绿色证券业务激励约束措施不足,绿色证券业务传导“碳达峰 ”“碳中和 ”的机制尚未健全 高效,服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转型的投融资制度机制处在萌芽阶段。

6 重点任务

 

根据对现行规章制度的梳理和行业专家的反馈,整理目前绿色证券业务标准的相关需 求,重点在于绿色证券术语等业务基础标准,绿色证券发行业务、绿色证券投资业务、第三 方机构绿色证券评估认证业务等业务标准体系,绿色证券业务信息披露、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绿色证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等管理标准体系的收集、梳理、评估和适用。

6.1 业务基础

6.1.1 绿色证券术语

编制绿色证券术语,明确绿色证券、绿色证券业务、绿色证券评估认证、绿色证券业务 评价的内涵和外延,绿色消费、绿色产业、绿色经济活动、绿色收入的规范性引用或适用文 件,进一步厘清绿色证券业务市场基础设施、经营机构和服务机构的任务目标和责任边界,

为建立科学的绿色证券业务展业、管理、认证、评价全链条提供基础标准支撑。

6.2 投行业务

6.2.1 绿色证券发行业务标准

在统筹现有绿色目录和“双碳 ”目标下的产业转型需求,结合境外实践经验与国内市场 环境、制度基础和市场需求,研究评估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等绿色证券的募集资金用途、项 目评估与遴选原则、募集资金管理、存续期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流程与标准,促进绿色


证券形成。

6.3 投资业务

6.3.1 绿色证券投资业务标准

结合境外实践经验与国内市场环境、制度基础和市场需求,研究提出绿色证券投资业务 在业务目标制定、投资运作、投后管理、环境影响评估及管理、公司治理、环境信息披露的 流程与标准,用于新设或存续期的绿色证券投资业务改进绩效表现,引导金融资源进入绿色

领域,推动我国实现经济转型、绿色发展。

6.4 认证业务

6.4.1 绿色证券评估认证标准

研究建立绿色证券评估认证体系,研究明确绿色证券业务评估认证的机构资质、业务承 接、业务实施、报告出具、持续认证、监管方式等标准,通过评估认证和贴标(包括但不限 于分类或分级贴标等)的形式加大投资者对优质绿色证券的辨识度和公信力,引导投资者深

度参与并受益于社会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

6.5 信息披露

6.5.1 绿色证券信息披露标准

研究逐步完善绿色证券上市或挂牌企业的信息披露标准,明确绿色证券信息披露的责任 主体、主要内容、环境效益披露指标、披露频率、持续认证等要求,引导发行人披露全面、 准确、标准、可比且经第三方认证的绿色证券信息,并在交易管理平台、定期报告平台等专

栏,供公众查阅。探索通过信息披露统一标识技术,建立电子化披露机制及相应技术标准。

6.6 业务管理

6.6.1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绿色证券业务评价标准

研究提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绿色证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形成具有系统性、可 比性、科学性的行业标准,明确评价的目标和原则、评估指标及方法、评估结果和运用、组 织管理、监督管理等,更好引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社会责任,重视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 促进证券期货行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7 任务计划

 

根据行业需求,突出行业应用,确定标准拟定计划。

 4  绿色证券业务标准制修订及研究计划表

 

序号

业务类别

标准项目

制修订

进展

优先级

时间计划

1

业务基础

绿色证券术语

制订

未启动

2024-2025

2

投行业务

绿色证券发行业务标准

研究

未启动

2024-2025

 


 

3

投资业务

绿色证券投资业务标准

研究

未启动

2024-2025

4

认证业务

绿色证券评估认证标准

修订

未启动

2024-2025

5

信息披露

绿色证券信息披露标准

研究

未启动

2024-2025

 

6

 

业务管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绿色证券 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标准

 

研究

 

未启动

 

 

2024-2025

 

8 保障措施

 

8.1 组织保障

在证标委的领导下,充分吸纳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市场基础设施、经营机构、服务机 构的专家,组建绿色证券专项工作组,下设绿色证券术语、绿色证券发行、绿色证券投资、 绿色证券评估认证、绿色证券信息披露、绿色证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等小组,明确各小组任

务分工表和工作进度时间表。

8.2 研究支持

组织各工作小组加强研究,系统梳理各专项标准的境内外历史沿革、发展现状、主要作 用、面临问题、境外经验和工作建议,根据《证券期货业标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形成各专项标准研究成果,为证券期货业绿色证券业务标准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8.3 机制保障

建立由证标委领导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小组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明确后

续工作要求和措施,协同推进各项标准制定。

8.4 推广应用

通过新标准的试点、试行及常态化,推动新标准在全行业的适用、验证和完善,以标准

建设推动绿色证券业务规范发展。

8.5 动态管理

建立各项标准的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追踪分析相关方使用各项标准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各项标准,持续开展各项标准的审核和修订,动态保障各项标准的有效实施。

8.6 成果转化

加强绿色证券业务标准试点、试行及常态化的数据治理、统计监测、风险管控、日常监 管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做好企标、团标、行标、国标的升级换代,增强大数据、金融科技等 技术手段的支撑,切实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绿色发展的质效,践行资本市场的人民性,探索中 国特色的绿色证券标准发展之路。